根据工作需要,2026年商丘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263名(其中男性36名、女性36名、不限性别191名)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信息
招聘单位、岗位、人数、岗位条件等相关信息见附件。
二、招聘对象和条件
(一)招聘对象
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书记员资格条件的人员。已在法院工作的核定额度外书记员、政府购岗或公益岗书记员,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招聘。
(二)资格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18周岁以上、30周岁以下(1995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)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,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(1990年3月以后出生);
3.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、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;
4.严格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审判工作纪律、规章制度;
5.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;
6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7.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;
8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三)不得招聘为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、检察院辞退的;
3.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,尚未作出结论的;
4.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,造成不良影响的;
5.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、行政扣留的;
6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7.本人存在经商办企业等不适宜在法院工作情形的;
8.本人及配偶的家庭主要成员、近亲属,在报考法院辖区范围内从事律师工作的,以及存在其他任职回避情形的;
9.曾在公务员招录、事业单位招聘等公开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(聘)纪律行为的;
10.现役军人、试用期内的公务员、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、未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;
11.其他不宜担任书记员的情形。
三、招聘程序
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、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、笔试、技能考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。
(一)发布招聘公告。招聘信息于2026年3月2日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(https://hnsqzy.hncourt.gov.cn/)和商丘人事考试网(http://www.sqrsks.cn/)及“商丘天平之声”微信公众号(微信号:sqtpzs)发布公告。
(二)报名。报名统一实行网上报名,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,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,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。
1.提交报名申请。2026年3月2日12时至3月8日17时30分,登录商丘人事考试网(http://www.sqrsks.cn/)报名。报名时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(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,红底、蓝底、白底均可,jpg格式,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,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.3:1.6,大小为130×160像素,30kb以下,照片清晰,禁止缩放后使用,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),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。同时根据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、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报告(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),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,在职人员应聘的,还应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。
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,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(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)必须一致。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书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(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)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、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,如果出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、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的,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。
报名申请被接受后,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。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、网上缴费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,请妥善留存。
2.资格初审。2026年3月2日15时至3月9日18时,报考人员报名后,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。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,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情况,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,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,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。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,可以改报其他岗位,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,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,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。对于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的,可电话咨询0370-2209919。
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达不到4:1的,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拟聘用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。对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,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,未按要求重新报名的,视为自愿放弃,退还缴纳的费用。
3.网上缴费。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,于2026年3月3日12时至3月10日17时期间进行网上缴费,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(每人30元)。未按要求缴费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4.打印准考证。网上已缴费的人员,于2026年3月16日9时至3月20日17时,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(A4纸)。
(三)笔试
1.笔试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命题、统一阅卷,全省同一时间,采取闭卷方式进行,笔试科目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,全部采用客观题,满分100分。
2.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、准考证参加笔试,笔试有缺考、作弊或成绩为零分以及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(最低不低于60分,具体合格分数线以后续公告为准)的,不得进入技能考试。
3.笔试时间、地点、考场安排等以准考证为准。
4.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方式以笔试成绩查询公告为准。
(四)技能考试
1.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技能考试人员,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,不得进入技能考试环节。
2.技能考试科目内容为计算机文字速录、文档编辑、数据报表处理等计算机办公常用技能,满分100分。
3.进入技能考试人员,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、笔试准考证参加,逾期不到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4.技能考试机位费每人40元,参加技能考试人员确定后,考生根据技能考试公告要求进行缴纳。
5.技能考试时间、地点及有关要求以技能考试公告为准。
6.技能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方式以技能考试成绩查询公告为准。
(五)面试
1.技能考试结束后,按照笔试和技能考试分别占总成绩的权重折合计分,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:2.5的比例,确定参加面试人员。
2.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,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,满分100分。
3.进入面试人员,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,逾期不到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面试有缺考、作弊或成绩零分的,不得进入体检。
4.面试时间、地点等有关事项安排以网上公告为准。
5.根据笔试、技能考试和面试成绩形成考试总成绩(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技能考试成绩×20%+面试成绩×40%)。笔试、技能考试、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(四舍五入)。
(六)体检
1.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: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。
2.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,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。
3.参加体检人员,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,逾期不到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4.体检时间、集合地点及有关事项以网上公告为准。
(七)考察
1.体检合格人员均可参加考察,考察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,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,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。
2.考察时间安排、有关要求以网上公告为准,逾期不到的或未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(八)公示
根据考察情况,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:1的比例,依据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,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,笔试成绩并列的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,所有成绩均相同的,加试一场面试,最后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。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公示期满后,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,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合同,然后派遣至法院从事书记员工作,按照派遣公司与法院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书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。同时按照不高于招聘职位人数1:0.5的比例确定递补人员,进行公示,在本次招聘结束后1年内,如有书记员辞职或被退回派遣公司等情形发生,按程序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批后,可按顺序依次递补聘用。
四、待遇和保障
书记员工资待遇及其他社会保障由用人法院根据本院实际确定,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。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此次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网上公告,请及时查看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(https://hnsqzy.hncourt.gov.cn/)、商丘人事考试网(https://www.sqrsks.cn/)和“商丘天平之声”微信公众号(微信号:sqtpzs),因考生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招聘的,责任自负。
(二)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。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、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(三)本公告由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按国家、省、市有关规定执行。
(四)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。
政策咨询电话:0370-2209708监督电话:0370-2209626
附件:1.商丘法院系统书记员公开招聘计划申报岗位信息表
2.报名登记表
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
2026年3月2日
文章来源:https://hnsqzy.hncourt.gov.cn/public/detail.php?id=20978
(责任编辑:格格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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